获奖鸽拍卖规则
第一条、
凡参与拍卖会的买家须遵守本规则,并对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二条、
竞买者应于竞拍前在本拍卖会设置的签到处办理登记并领取竞买号牌,方视为正式竞拍人。
第三条、
买家是指拍卖主持人确认的最高出价人。
第四条、
拍卖会一经拍出,买家须当场付款(运费由买家自理)。
第五条、
主办方将安排竞拍鸽现场展示,竞拍人应在竞拍前对拍卖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竞拍人须对本人竞买行为负完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
竞拍人领取竞拍鸽后若发生飞失,伤害或其他意外,本拍卖主办方不承担责任。拍卖鸽质量及健康状况以现场拍卖时为准。
第七条、
本拍卖主办方有权在出现拍卖争议时决定将拍卖鸽重新竞拍,并依据相关法规和本规则维护主办方、竞买人正当权益。
第八条、
获奖鸽前400名参加拍卖,101至400名底价为人民币3000元,11至100名底价为人民币5000元,1至10名底价为人民币10000元,鸽王前10名底价为人民币10000元。
第九条、
竞价原则为:30000元以内采取2、5、8加价阶梯。买方可自行报竞买价,公开竞拍价高者得,拍卖师竞价三次无加价者落棰成交。
第十条、
陕西曌翔赛鸽公棚本次拍卖活动采取保底拍卖方法:凡底价竞拍三次无加价者落棰成交,获奖鸽归公棚所有,鸽主领取底价的60%。
第十一条、 拍卖顺序由第400名依次向前拍卖,拍卖鸽以实物为准,拍卖目录提供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第十二条、 拍卖鸽成交后由工作人员收款交鸽,谢绝赊欠。
第十三条、 拍卖主办方提供拍卖鸽主出示的拍卖鸽血统书,但不承担血统书可能存在的错误之责任。
第十四条、 本拍卖规则及拍卖会相关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陕西曌翔赛鸽公棚
2012-5-30